小孩握个手还溜号的模样被墨简看在眼里。他俩第一次见面得在一个多月以前了吧,那会儿衣衫不整喝的烂醉的人今天穿的人模人样的,目光清明,眼珠子滴溜滴溜乱转,还成了他这位老室友的弟弟。
真巧啊,墨简在唇齿间轻轻咀嚼着这几个字。
原来顾城今天趁墨简来看望他时叫顾云过来,想趁这个机会给顾云牵个线,让他可以不要再继续混吃等死。
顾云是顾老爷子的儿子,他是一个年轻人,是一个男人,不应该只做一个挂名的“顾氏总经理”,而是应该做出成绩让顾氏所有人正眼看他,尊敬他。顾城从不觉得这种行为是在跳入火坑、将自己的财富拱手相让。
……
顾氏在上个世纪起,靠着并不太流行的新材料发家,到现在新产业普及,越来越多企业投入到相关领域的研究中,僧多粥少,若不跟着时代发展,便很快被汹涌的浪潮打翻。在顾老爷子正式退任,将执行权交给顾城以后,这位受过先进教育并孜孜不倦在学习和讨论中的年轻人,将目光投向了其他产业——半个月以前,经董事会讨论投票,再加上顾城在这之前做好的充分准备,让那群顾老爷子身边的老董事们愿意一改陈旧想法,一方面要坚持在老路上深入研究,另一方面要谋求新道路不断开辟和创新。
“我早在一年以前,就跟阿简讨论过一起研究生物技术的事情,直到前不久刚说服董事会那些老头,他们比我想象中的固执古板很多……”顾城无奈的摇了摇头,继续说,“项目可以启动了,但双方总得有人接头、管理,今天阿云你就先和墨总认识认识,等墨总那边安排好负责人,后续的事情就可以慢慢按计划进行了……”
顾城完全安排好的,叫他根本没有机会反驳。
他就一混吃等死的纨绔么,怎么配公司把这种正儿八经的活安排给他,最后顾城再安排人来收拾他造的这堆烂摊子?
当着外人的面儿,顾云嘴角扯出一个挺尴尬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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