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会儿刘承就是校篮球队的中锋了,又是校园一霸,看不顺眼了就把人拉进厕所隔间里胖揍一顿,连头塞进便池里,程川就是个小豆芽,但也是出了名的人物之一,和某某某个男人在学校监控死角做了啊,在厕所里给人口交了啊,刘承就特看不起这种人,觉得听到这个人的名字就能把隔夜饭吐出来,这俩人在楼道里打个照面,同时看了对方一眼,程川那恐惧畏缩的眼神一躲开,刘承就觉得火气上头。午休时分,把人叫出来,一群人围着,刘承将其揍了一顿,这小菜鸡经不起打的小身板趴在地上,后脑勺被刘承穿着篮球鞋的脚踩着,既耻辱又兴奋。
就像是弱者屈服于强者,这种爆发着荷尔蒙的强者,一双手,一只脚,都叫弱者害怕。那个年纪的冲动、刺激、探索,别的小男生不敢对程川做的,刘承都敢,他对这个小奴隶做的,都是小奴隶喜欢的,让他感到兴奋的。
刘承对那会儿的程川来说,简直是毒药一般的存在。
后来高考结束,程川上了本市一所普通本科,刘承以他优异的体育成绩进了体校当预备运动员,两所学校在公交线的头和尾,刘承训练辛苦,程川就每周一次坐公交往那边跑,就想着被刘承蹂躏一次,折磨一次。
刘承根本不喜欢这人,一切都是人自己舔着脸贴上来的,他在学校里自顾自交女朋友,有时候刘承被程川找得烦了,拉着女友去外面的小旅馆翻云覆雨,程川等了一天,晚上只能坐最后一趟公交车回去。
舔狗没想到自己舔了这么久的人,会和一个又一个女生做爱,就在他俩做爱的宾馆里。他告诉刘承的室友他是他男朋友,这把刘承给惹恼了,身边朋友对他投以嫌弃的眼神,没想到他是个同性恋,还是个有男朋友还欺骗女生约炮的死基佬。刘承的名声烂了。
还是在校门口那间小宾馆里,刘承狠狠的操程川,把人操的疼的紧皱着小脸,他骂:“你这个贱人太他妈把自己当回事儿了吧,就凭你做老子男朋友?你配吗?!”狠狠释放完的刘承随便擦了擦下身,套好衣服就走了,走时甩下一句格外冰冷的话:“别他妈再来找我了。”
那天程川哆嗦着,赤裸着身体,身上都是斑驳的掐痕咬痕,肛门裂了,往外淌血,脸上是紫红的巴掌印,手里捏着小宾馆给顾客提供的那种一次性剃须刀片。
可是,程川没死成,那天碰巧那排商铺一家饭馆后厨失火,火蔓延到楼上的小宾馆,而刚割了深深一道口子留了一滩血的程川,就被消防员救了出来,住进了医院,医生看着他身上的伤口说要不要报警,被他拒绝了。
活着从医院里出来,程川仿佛获得了新生,刘承后来打过他的电话,发过信息,好像是突然发现这么一个舔狗在身边毫不保留的好,但所有联系方式都被拉黑,手机号也换了,而刘承显然没有对方对他那般的执着,在象征性的几次挽回或者说营造一个“错不在我我也曾为挽回这段关系努力过”的美好形象之后也悄无声息,更何况,在他眼里,他和程川的关系才是不值得挽回的,程川只是个发泄肉欲的工具,他这几年来只是沉迷于对舔狗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掌控召唤的支配感而已。
那时候程川才大二,还来得及发奋图强,普通本科考研上岸名校,听说刘承毕业以后在老家当体育老师,跟女同事结婚啦,出轨啦,又跟大肚子媳妇离婚啦,那时候他已经不在乎了,因为他找到了他这一生唯一的主人,在主人的皮鞋下俯首称臣,那时候程川确实是这么想的,至于为什么成为肉欲横流的人,那就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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